一、思想政治行为规范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。
(二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四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。
(三)学习宣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(四)遵守国家法律,维护安定团结。
二、工作行为规范
(五)精心备课,写好教案;科学讲授,因材施教;耐心辅导,诲人不倦;认真批阅作业,填好教学文件。
(六)精通本课程知识,掌握本专业学科系统理论及实践技能,研究教学规律,开展教学改革,钻研教材和大纲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(七)考试命题不泄密,监考不循私,阅卷公平,不给人情印象分。
(八)采用启发式,废止注入式。使用先进教学手段,加强直观教学,板书工整,讲普通话,注重教学效果。
(九)爱护、关心学生,不歧视差生,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。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。
(十)虚心听取学生评教意见,教学相长,新老教师互相学习,取长补短,共同提高教育质量。
(十一)参加教学科研活动。经常总结教学经验,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。
三、生活行为规范
(十二)穿着清洁,朴素大方。进入公共场所不穿拖鞋、背心、超短裙,不化浓妆、不佩戴首饰,男同志不留长发,女同志不烫奇异发型。
(十三)讲文明,不在无烟区抽烟,谈吐文雅,讲究礼貌用语。
(十四)自尊自爱,守信守时,同志之间要谦恭礼让,团结互助,主动关心帮助他人,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,主动交换意见。
(十五)遵守社会公德,遵守校纪校规,关心集体,珍惜声誉,为人师表。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敢于劝阻和制止。
(十六)尊老爱幼,保护妇女儿童,不歧视残疾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