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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考勤制度

发表时间:2021-03-28 

       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学校严格做好学生的出操、上课(含实操课)、自习课及军训的考勤工作,并把考勤作为考核学生品德、操行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 
1 考勤
开学(班)初年级长到学生处领取考勤册,由各班考勤员按要求严格做好考勤记载,考勤册的记载情况应与《班务日志》一致,班主任每天检查本班《考勤册》和《班务日志》,做到准确无误。
 
2 病假
学生请病假须有学校医务所的病休证明书,其它医院出示的病休证明书也须到学校医务所凭医院病历等复核。
 
3 事假
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许请事假,确有特殊情况,需经本人申请,按程序审批方可请假,但请事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。
 
4 校外请假
因特殊情况,学生不能在校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,需先电话请假的形式请假,返校后凭有效证明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;无有效证明的按旷课论处。
 
5 续假
学生请假时间到期需续假的,应返校办理续假手续或以电话的形式先请假,返校后凭有效证明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;逾期未办理任何手续的以旷课论处。
 
6 批假标准
每班一天批准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5%。
 
7 请假的时间批准权限
7.1 一天以内者,由班主任批准;
7.2 二天以内者(含二天),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,年级长审查批准;
7.3以内者,由班主任、年级长签署意见后,学生科科长审查批准;
7.4 三至六天者,由班主任、年级长签署意见后,学生处处长审查批准。
7.5 七天以上者,由班主任、年级长、学生处签署意见后,报主管校长批准。
 
8 销假
学生请假假期完毕应办理销假手续。如需延长假期,应办理续假手续。无请假、销假、续假手续者,按旷课论处。
 
9 考勤统计方法
各班应做好考勤的统计工作,迟到三次折算旷课一节,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。每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以旷课一节计算。
 
10 出勤统计
学期末(结业时),各班应认真统计分析学生出勤情况,对出勤异常的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。并将《考勤册》统一交学生科存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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